本报讯 “法官,我现在就还钱,请不要冻结我的账户……”近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沙文人民法庭受理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被告包某打来电话,表示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据介绍,2023年2月,原告班某与被告包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包某以每月1800元的租金承租班某一处住宅,租赁期半年。租赁到期后双方并未签订新合同,包某仍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并陆续支付房租。2024年1月起,包某开始拖欠租金,水、电、燃气费也未缴纳,且屋内部分设施被损坏。对此,包某迟迟未出面予以解决,班某催要未果,于2024年7月将包某起诉至法院。
经过承办法官反复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包某在8月25日前向原告班某付清租金。后包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包某因账户被冻结,致电法庭表示愿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包某将租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如数转给了班某,班某出具收条,并递交撤销执行申请书,双方握手言和。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杨贵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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