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乌当区乌当灌区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
一、项目名称:乌当区乌当灌区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乌当区水利工程管护服务中心
三、法人代表:舒云祥
四、项目性质:改、扩建
五、建设地点:贵阳市乌当区境内(涉及新场镇、羊昌镇、百宜镇、新堡乡、水田镇、下坝镇)
六、投资总额:总投资6432.00万元
七、项目概况:乌当灌区工程建设项目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境内,地处东经106°30′-107°03′、北纬26°55′-26°33′,涉及新场镇、羊昌镇、百宜镇、新堡乡、水田镇、下坝镇等6个乡镇;项目规划灌区总面积53600亩,设计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共48600亩,排洪保护耕地面积2840亩。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改造拦水堰、改造渠道、改造输水管、改造排涝渠、改造排洪沟;其中,骨干输配水工程包括:渠道改造维修59条,改造总长65.972km,其中渠道拆除重建38.01km,底板恢复23.145km,边墙抹面防渗15.503km,全断面防渗改造2.104km;改造输水干管13条,总长16.016km;骨干排水沟工程包括:改造排洪沟7条,总长6.53km;维修排洪沟1条,总长0.045km;改造排涝渠3条,总长1.378km;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包括:新建烟灯坡倒虹吸管1条,长0.775km;改造倒虹吸管3条,长1.197km;因此,本项目实际上属于线性工程,但工程量较小。
八、公众意见提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公告单位:乌当区水利工程管护服务中心
公告时间: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联系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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