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贵州省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八个严禁”》,明确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不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严禁超范围、超数量征订教材教辅,严禁组织学生超时间、超负荷学习,严禁挤占体育锻炼时间,严禁违规组织考试与招生,严禁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培训活动。
按照要求,中小学严禁违规组织集体补课,不得擅自调整法定放假和返校时间、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劳等课程课时。课后服务须严格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在教材教辅管理方面,落实 “凡进必审”“凡用必审”,遵循 “一科一辅” 和自愿征订原则,杜绝强制订购,禁止接受违规推销,确保教学资源、质量。
在学生学习强度管控和体育锻炼方面,明确各学段上学、休息及就寝时间,以保障学生充足睡眠,并控制书面作业总量,禁止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并严禁挤占体育锻炼时间,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考试与招生方面也有严格要求。严禁违规组织考试与招生,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杜绝违规招生行为。
此外,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给学校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给班级排名、给教师排名和奖惩,不得组织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学生和升学率,要科学运用考试结果。并深化校外培训监管治理,打击“无证”培训、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等行为,规范培训时间和资金管理等。
据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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