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印发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2025—2027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

来源:贵阳晚报     2025年08月08日        版次:3    作者: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联合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方案提出,2025—2027年,全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为达成上述目标,我省将大力实施工资性收入提升行动、经营净收入壮大行动、财产净收入拓展行动、转移净收入兜底保障行动等四大行动,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增收渠道,优化分配结构,完善保障机制,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强化调度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农村居民增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城镇居民增收,省农村住户调查监测中心负责监测评估。各地要加强统计基层建设,精确反映居民增收情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的统计服务支撑。

方案核心内容解读

工资性收入提升行动

农村:

省外务工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600万人左右;加强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扶持,2025年实现万人以上安置点县就业服务中心全覆盖;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或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依法依规给予补贴。

强化以工代赈,确保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以工代赈资金的30%以上,保障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

加强欠薪治理;推进实训基地等建设,年均培训60万人次。

允许非全日制乡村公益岗人员在严格履职前提下从事其他合规灵活就业。

城镇:

强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指导和服务;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约165万人。

完善省级就业信息平台。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国企工资向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和一线倾斜;保障教师待遇;完善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

落实最低工资与经济增长联动机制;构建技能导向薪酬制度。

按规定对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业态给予税收优惠、场地支持等;支持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

经营净收入壮大行动

农村:

培育壮大肉牛、茶叶、辣椒等重点优势产业,提升加工水平。

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到2027年,打造区域公用品牌30个以上、农业企业品牌60个以上、农产品品牌300个以上。

保障粮食收购;完善供销三级网络;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等。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奖补到户;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联结机制。到2027年,农民合作社稳定在6万家左右,家庭农场达7万家以上。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拓展省内、东部和海外三大市场。

城镇:

建立省级创业创新指导专家库,引导人才下乡创业。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30万元(3年),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2年)。

对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首次创业且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进行农业创业,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施优惠担保费率,其中,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财产净收入拓展行动

农村:

发展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村寨,培育民宿重点村镇,打造“十镇百寨”等品牌。

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增值收益分配。

完善“乡村振兴贷”等普惠金融产品,拓宽“贵林贷”范围,探索个性化金融产品体系。

管好用好脱贫攻坚中形成的资产,推动经营性资产收益下沉到村到户。

城镇:

推进存量安置房三年清零攻坚(2024-2026年)。

加大地方债柜台发行推广;规范发展理财产品,提供更多安全投资选择。

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鼓励搭建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防非宣传,提升居民金融素养,保障居民“钱袋子”安全。

转移净收入兜底保障行动

农村:

确保退耕还林、农机购置等涉农补贴专款专用;落实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

规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计划,加强公开公示。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直补”制度。

合理调整农村低保标准;落实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发挥慈善作用,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等。

城镇:

及时调整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临近退休失业者延长发放至退休;按国家部署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对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推行“补贴找人”服务机制,优化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体系。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