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2日,省民政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贵州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政策及其推进情况。
截至2025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达700多万,规模持续扩大,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日益凸显。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一项聚焦民生焦点、回应群众期盼的惠民工程,更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抓手。
“为解决‘照护难、费用高’等问题,我省认真落实国家部署,结合全省实际,针对性制定了《贵州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于2026年1月开始实施。”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米建介绍,旨在通过财政补贴的杠杆作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带动养老服务行业提质增效。
根据《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年满60周岁、经统一评估达到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通过“民政通”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首月消费券在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后续每月1日自动发放,当月有效。抵扣额度上限为每月800元/人,具体以民政部在“民政通”设置的标准为准。使用范围覆盖居家和社区“六助”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以及养老机构长期托养服务(入住30天以上)和短期“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
申领流程分为三步: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民政通(包括移动端和PC端)”线上提交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开展能力等级评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最快在评估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收到首月消费券。
该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从2026年1月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据省民政厅统计,截至4月21日,全省累计领取养老消费券51196张,已核销44413张,核销金额2402.3万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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