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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贵阳生育津贴全面直发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来源:贵阳晚报     2026年06月02日        版次:3    作者:

本报讯 6月2日,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告明确,自7月1日起,全市生育津贴将全面直发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不再拨付至用人单位,进一步简化发放流程,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是贵阳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要求,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贵州省相关生育保险政策文件推出的重要便民举措。新政实施后,生育津贴发放路径彻底优化,资金直达职工本人实名银行账户,杜绝中间流转环节,发放更高效、更透明。

在申领条件方面,新规明确,参保职工须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前(不含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满12个月;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法定产休假期内须保持连续参保,若出现断保且未及时补缴,将按照实际产休假参保天数核算发放津贴。

申领所需材料精简便捷,参保职工仅需准备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医学证明材料(门诊提供诊断证明、住院提供出院记录)以及本人实名有效银行账户信息即可办理。

办理渠道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市民可自主选择。线上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医保APP或“贵州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参保地“生育津贴支付”模块,按指引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即可一键申报;线下可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人前往参保地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完整申报材料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拨付,办理进度可通过贵州医保 APP、网上服务大厅及官方公众号随时查询。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赋予职工领取方式灵活选择权,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选择在产假期间按月领取,也可待产假结束后一次性领取。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因生育津贴发放金额较大,建议职工提供一类银行账户,避免出现资金发放失败情况,同时务必准确填报银行卡信息,确保津贴顺利到账。

针对用人单位,公告明确,即便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用人单位依旧是职工生育津贴与工资核算的责任主体,需严格做好职工原工资标准与生育津贴的衔接发放工作,依法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薪酬权益。

目前,市民若在生育津贴申报、政策解读等方面有疑问,可拨打0851-12345市民服务热线、0851-1239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

贵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