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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小票上 多出2.93元

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找到出错原因

来源:贵阳晚报2022年11月18日    作者: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任璐瑶

  

  11月13日,市民伍先生在自己公司财务报账时,发现超市购物小票有两件商品的金额对不上。“超市好像多收了2.93元。”伍先生担心超市收银“有猫腻”,便在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留言反映。

  记者从伍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上看到,他于今年10月2日在乌当区宾隆购物蓝波湾店购买了12件商品,总金额为138.24元。出现“误差”的两件商品是老面馒头和螺丝椒:老面馒头购买数量为0.58kg、单价为3.98元/kg,合计应为2.3084元,但小票金额显示为5.22元;螺丝椒购买数量为0.74kg、单价为9.98元/kg,合计应为7.3852元,但小票金额显示为7.41元。

  因此,伍先生所在公司的财务在核算时发现存在2.93元的差额。“就因为这一张小票对不上,我10月份一起报销的票据都卡壳了。”伍先生对此颇感苦恼,他同时也担心超市收银“有猫腻”,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核实。

  针对伍先生的疑虑,11月14日14时,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天分局执法人员赶赴该超市进行核实。经过对该超市10月2日交易数据逐一核实,终于找到了出错的原因。

  经核实,伍先生小票上老面馒头和螺丝椒两处商品金额的确对不上。10月2日当天,老面馒头的单价为9元/kg,而不是3.98元/kg,因称重器系统与收银台系统未同步,导致收银系统商品单价出错;与此同时,因超市小票上仅显示小数点后两位,小票显示螺丝椒数量为0.74kg,而当天伍先生购买螺丝椒的实际数量为0.7425kg,故小票显示金额为7.41元。

  “经过仔细核查,虽然超市方不存在多收钱和违反价格法的问题,但的确因为自身系统问题给市民带来了不便。因此我们要求超市方,首先按照市民的诉求,重新打印正确的购物小票和发票,并开具情况说明;其次,每天务必清查自身系统,避免此类错误再犯。”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天分局副局长刘勇表示。

  当天16时30分,乌当区宾隆购物蓝波湾店店长李英将重新打印的购物小票、发票及情况说明交到了伍先生手中,并表达了歉意。“我们将在服务台张贴公告,若有与伍先生同样情况的顾客,可持当天小票让工作人员及时协助解决。”李英说。

  刘勇也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辖区内商品价格、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执法管理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任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