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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秩序 守护消费权益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五一”假期价格提醒告诫函

来源:贵阳晚报2026年04月21日    作者:

本报讯 “五一”假期临近,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和谐、诚信、规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20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函,就节日期间价格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告诫函指出,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贵州省住宿业价格行为规则》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在明码标价方面,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对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涨价,不得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外收费、收取未经标明的费用。

同时,告诫函明确禁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提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特别规定,同一住宿业经营者客房价格涨幅不能超过此前三十日内其同类房型平均客房价格的60%。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市场巡查、法规提醒、发放告诫书、执法检查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 12345、12315 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